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质量 > 食品安全

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组织协调省卫健委专家组对莱芜区开展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8月24日,省卫健委食品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李丽、省食品质量促进会专家一行7人,对莱芜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济南市卫健委副主任刘俊敏、监督食安处副处长崔炜、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军陪同。专家组首先来到莱

8月24日,省卫健委食品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李丽、省食品质量促进会专家一行7人,对莱芜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济南市卫健委副主任刘俊敏、监督食安处副处长崔炜、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军陪同。

莱芜1.jpg

莱芜2.png

专家组首先来到莱芜区疾控中心,听取了市卫健委副主任刘俊敏关于莱芜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介绍,查看了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以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汇总的2020年和2021年相关食品安全工作资料,并根据要求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随后专家组对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考察、质询。最后专家组经过材料审核及现场考察,形成评估验收结果,召开座谈会,会上专家组成员逐一反馈了评估验收结果,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

莱芜3.png

专家组对莱芜区食品安全风险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在基层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专项监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给出了现场指导,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此次评估验收内容全面,对莱芜区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莱芜区将对照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提高,创新思路,争取莱芜区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您推荐

“四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营养膳食保障“舌尖上的健康”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推进和食品安全最严谨标准的实施,我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6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召开“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国家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9月,新

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 试点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现将《全省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试点县(市、区)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索证该索哪些证?

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索证该索哪些证?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依据: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GB2760)生产企业索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对应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组织协调省卫健委专家组对滨城区开展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9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李丽、省食品质量促进会专家一行到滨城区评估验收全省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工作。滨州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军,市疾控中心主任李国华,滨城区副区长从立宙

返回顶部